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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亳州瑞能热电废气比对监测项目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03 10:17      发布作者:泰科检测      阅读次数:0

关于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亳州瑞能热电废气比对监测项目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报告

一、概述

我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对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锅炉开展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其中第二次采样时长与《检测报告》(NO:TK23010127)中显示的采样时长差距8分钟,未能完全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为此,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对我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公司自2023年4月3日接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皖亳环罚告〔2023〕13号)后高度重视,我公司最高管理者董杰立即组织公司现场采样部、实验室、质量部、技术部等主要部门人员,以及项目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发生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进行整改,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将出现的问题通报公司全体员工。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看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亳环罚〔2023〕12号)后,立即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在停业整顿解除之前停止对外签发报告。召集公司各部门主要人员对处罚决定进行宣读,并对暴露的问题再次加强监督并整改,对人员再次加强培训和学习,组织编制整改方案后立即并持续实施整改措施,尽快努力将问题整改到位,在后期工作中举一反三,坚决保证工作质量。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

依据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亳环罚〔2023〕12号),我公司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现场采样过程记录:为现场检测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采样过程进行全程视频记录,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执法记录仪记录的现场视频,杜绝不规范行为。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我公司原有3台执法记录仪,2023年4月20日我公司增购了5台相同型号的执法记录仪,以确保现场检测人员日常使用。执法记录仪相关购买材料及现场使用情况见附件1。


2、强化员工质量意识:公司质量部组织检测人员开展《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学习,强化提升检测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岗位责任。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我公司质量部编制了质量体系宣贯培训计划并按季度组织检测人员开展《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学习,持续强化检测人员质量意识,确保了工作流程按规范进行,23年一季度的相关培训资料及后续培训计划见附件2。

3、加强监测技术培训:对检测人员加强现场监测技术培训,并进行书面考核,确保检测人员掌握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培训实施过程做好档案资料留痕工作。培训课件、拍照及相关记录交于质量部存档。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司现场部于2023年2月15日制定了《2023年泰科检测现场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现场检测人员开展了检测技术理论培训以及仪器实操培训,采用书面考核方式检验培训效果,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各项监测技术规范。培训计划及已开展的技术培训过程中相应的签到记录,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视频拍照记录等材料见附件3。

4、加强公司内部对现场采样规范性的监督检查:公司现场部主管对现场采样过程进行突击性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计入检测人员质量考核记录,促使检测人员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检测。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司现场部于2023年4月18日制定了现场采样监督性检查实施流程以及《监督检查记录》,现场部主管对现场进行中采样工作采用突击检查方式对现场检测过程实施了监督,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拍照取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完成整改。已实施的监督检查相关材料见附件4。


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安徽泰科整改措施完成情况报告 .docx